行业新闻

当前位置:主页 > 新闻资讯 > 行业新闻 >

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

更新日期:2019-01-09
摘要: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、部长 李干杰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,充分肯定生态文明建设显著成效,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最新部署,提出明确要求。我们必...

  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、部长 李干杰

 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,充分肯定生态文明建设显著成效,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最新部署,提出明确要求。我们必须深入学习贯彻,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,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。

  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重大进展

  2018年,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,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,生态环境部门与各地各部门一道,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,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,蓝天、碧水、净土保卫战全面展开,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重大进展。

  (一)思想指引和顶层设计更加明确。2018年5月,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胜利召开,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,李克强总理作工作部署,韩正副总理作总结讲话。大会正式确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、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方向指引和行动指南。6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》,进一步明确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时间表、路线图、任务书。

  (二)作战计划和方案陆续出台。国务院印发实施《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》。经国务院同意,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实施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》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》《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》以及水源地环境保护实施方案,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、长江保护修复等攻坚战行动计划并报国务院审批。

  (三)生态环境督察执法持续强化。分两批对河北等20省(区)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“回头看”,推动解决7万多件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。开展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,向地方交办涉气环境问题2万余个。推进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,圆满完成1577个水源地6242个问题整改。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,挂牌督办的1308个突出问题1297个完成整改。推进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,存在问题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全部完成整改。坚定不移推进禁止洋垃圾入境,全国固体废物进口量同比下降48%。开展“绿盾2018”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。

  (四)生态环保领域改革有力推进。组建生态环境部,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;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,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;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在全国推开。出台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15项重点举措,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加快项目环评审批。划定15个省份生态保护红线。累计完成20多个行业3.1万多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。

  (五)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。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提高1.3个百分点,细颗粒物(PM2.5)浓度同比下降9.3%;京津冀及周边地区、长三角、汾渭平原PM2.5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1.8%、10.2%、10.8%。其中,北京市PM2.5浓度同比下降12.1%。全国地表水优良(Ⅰ-Ⅲ类)水质断面比例继续上升,劣Ⅴ类断面比例继续下降,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。

  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坚持的策略方法

 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、任务重、要求高,需要主动创新抓落实的方式,形成一套相对成熟、行之有效、各方认可的策略方法,并坚持好发扬好,这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:

  一要稳中求进。既打攻坚战,又打持久战;既尽力而为,又量力而行;既有坚定的决心和信心,又有历史的耐心和恒心。主动作为、循序渐进,把该抓的事情抓彻底,把该做的工作做到位,同时要久久为功、持续用力,坚决杜绝“层层加码”“级级提速”。

  二要统筹兼顾。既追求生态环境效益,又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力求每项工作都能实现“三个有利于”,即有利于减少污染物排放,改善生态环境质量;有利于推动结构优化,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;有利于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,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。

  三要综合施策。既发挥好行政、法治手段的约束作用,又发挥好市场、技术手段的支撑保障作用,特别要依法行政、依法推进,规范自由裁量权,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。对企业既严格执法,又热情服务。



新闻资讯

联系我们
Contact
联系我们
我们很想听到您的声音

电话:+86(510)88521000

传真:(0510)88521000转803

邮箱:zhongtian@wxzthb.com

地址:无锡市新区鸿山镇鸿山路66号


[向上] 
服务热线
+86(510)88521000

传真:+86(510)8852 1000 转803

苏公网安备 32021402000868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