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们的环境的的确确在好转。尽管从专业角度来说有些指标还没有达标,但按照现有力度抓下去,达标可以期待。”10月11日,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在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举行。省人大代表、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王合生一席话,得到了与会者赞同。省及南京市人大代表们也提出,保持污染防治攻坚力度的同时,立法中应更注重可操作性,执法督查要更细致有“温度”。
污染防治有阵痛,但力度应保持
这几年南京蓝天多了,能看到星星的夜晚多了,是常住南京的代表们的普遍观感。省人大代表、南京公路客运站务有限公司女工主任、服务班班长陈炯说,许多上早班的同事喜欢拍清晨照片发朋友圈,照片中蓝天越来越多。“大气污染治理我作为市民还是很满意的,真的是南京蓝天越来越多。”
“2013年、2014年前后感觉最严重,一年也见不到多少蓝天,总感觉是雾蒙蒙的,人在这样的环境下很不舒适。”省人大代表、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勇说,近年来在中央和我省的大力整治下,环境有了明显好转,他从家中看到紫金山的日子也越来越多。但从中央环保督查曝光的我省一些案例看,从群众仍需要为可能的潜在污染花费更高生活成本看,不仅不应太乐观,而且可能还需要花更大的力气,千万不能有反弹,“要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,必须从环境开始”。
当前,抓环保影响经济的看法仍然不同程度存在。南京市人大代表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刘伟京认为,阵痛虽然免不了,但从相关分析看“影响是行业性和区域性的,并没有对全省整体经济有比较大的影响。应该说执法成效非常明显,环境质量改善大家都能体会到”。
王合生提出,从较长的时空维度来说,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是并行不悖的,但具体到某一家企业,或某一个地方的某一个时段,矛盾是必然存在的,关键是政府部门要找到一个平衡点,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、精准性。
“既然要高质量发展,那肯定要有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和手段,环保治理肯定是对于发展是有推动作用,而且推动作用也应该是非常明显的。”刘伟京认为,严格管理下,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企业层面,转向环境友好型发展的趋势更加明显,地方提高招商引资门槛,坚决不引进污染项目的意识会更强,企业也敢于投资环保、投资治理,以赢得更公平的竞争环境。
垃圾分类,要细致理顺各环节
去年,南京被纳入全国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46个城市之一。不过在省人大代表、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永宁社区党总支书记刘刚看来,尽管已经做了大量宣传,投入人力和资金也不少,但效果还不太好。
刘刚说,实践中群众并不确定干垃圾与湿垃圾划分标准,干垃圾中可循环的垃圾又怎么处理,垃圾混放现象仍然大量存在。“例如西瓜皮究竟是干垃圾还是湿垃圾?这属于厨余垃圾,应该放在湿垃圾当中,但群众不太理解。”
陈炯也谈到了垃圾分类普通群众面临的操作难题。“我们单位三个垃圾桶分为可回收垃圾、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,收垃圾时因为有专业分拣,分类做得蛮到位。但市民就会很疑惑哪个是有害的、哪个是无害的。”
她认为,应当通过更加易于理解的宣传,让群众理解如何进行简单的前期分类;由政府提供补贴,雇请旧物回收人员进行专业的分类;人大也可考虑就垃圾分类出台相关条例,鼓励和引导群众,通过细致理顺从上到下的各个环节,把垃圾分类工作真正做好。
远期环境立法,最好提前预告
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在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,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。对实现这个目标,刘伟京认为,当前整治效果显著,更多靠各方齐心协力,越往后难度越大,“怎样科学决策、精准施策,可能显得就更为重要。”
在执行层面,实际操作与刚性规定间往往有碰撞。如王合生举例说,整治养殖污染需关停养猪场,可能在关停期限前后猪要生崽,如何人性化执法尽量减少群众损失,对政策制定的科学性精准性提出了更高要求。刘刚也坦言,基层环保执法中常面临民生压力,如整治“散乱污”企业时,群众生计与严格整治要求间的矛盾,很考验执法者智慧。孙勇提出,对一些防治技术水平较高、排放确实符合要求的大型企业,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作分层分类评估,实事求是制定政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