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22日~28日是第30个“中国水周”,活动宣传主题为“落实绿色发展理念,全面推行河长制”。活动的开展,旨在让人们了解水资源的有限性、缺水的严重性、节水的必要性、水污染的危害性,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节水观念和水资源保护意识。
中国环境报今日特刊发江苏省打造升级版“河长制”,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“河长”体系的报道,期望各地有所借鉴。
◆中国环境报记者李莉 范晓黎
继米袋子、菜篮子之后,“水缸子”也成为政府“一把手”挂帅负责的民生重点。江苏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《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作为“河长制”首创省份的江苏,将在现“河长制”的基础上进行全面规范和完善,致力于打造“升级版”五级河长体系,全面提升河湖水域的保护、治理和管护水平。
组织架构升级 省长任总河长
“河长制”源自江苏水环境治理进程中一段不可回避的历史——2007年,太湖蓝藻暴发敲响生态警钟。事发后,江苏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,要求从根本上解决流域水环境污染问题。
仔细算来,本次升级出炉的江苏“河长制”,已属“4.0版本”。2007年,无锡市探索实行了以水质达标为主要目标的“河长制”。2008年,江苏将“河长制”扩大到省内太湖流域,对15条入湖河流实行“双河长制”管理。2012年,江苏又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以保障河道防洪安全、供水安全、生态安全为目标的“河长制”。
据江苏省委副秘书长、省政府副秘书长杨根平介绍,目前,江苏骨干河道的“河长”基本落实到位,其中由各级行政首长担任河长的占70%,“河长制”办公室基本建立。此外,设立了河长制管理引导奖补资金,每年投入6000万元,带动市县河道管理保护经费投入超过10亿元,全省47.9%的河段实行社会化管护。
省长担任“总河长”,认河、巡河、治河、护河。据了解,“升级版河长制”将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。《意见》明确,省级总河长由省长石泰峰担任,副总河长由省委、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;市县乡总河长由本级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。
在河长设立方面,《意见》要求,全省18条重要流域性河道、7个省管湖泊,分别由11名省领导担任河长,河湖所在市县党政负责人担任相应河段河长。太湖15条主要入湖河道,维持现有“河长制”体系。其他流域性河道、区域骨干河道及重点湖泊,由设区市党委、政府负责人担任河长,河湖所在县乡党政负责人担任相应河段河长。县乡河道、小型湖泊及各类水库由所在地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。
目前,南京、无锡、宿迁3市已出台全面推行“河长制”工作方案,下一步省里将督促其他10个设区市和各县(市、区)尽快出台工作方案。
今年4月底前,市、县(市、区)全面出台“河长制”工作方案;5月底前,省、市、县、乡、村全面落实五级河长,省、市、县、乡四级全面建立“河长制”办公室,覆盖全省全部水域。
覆盖范围升级 基本消除黑臭
相比于现有的“河长制”,“升级版河长制”管理体系由原来的骨干河道升级为江苏全省各类河道、湖泊和水库,覆盖了江苏全省村级以上河道10万多条,乡级以上河道两万多条,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1495条,省级骨干河道727条,列入《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》的湖泊137个,在册水库901座。
起源于太湖地区的“河长制”以水质达标为主要目标,此次“河长制”则围绕保护水资源、防治水污染、治理水环境、修复水生态等重点,突出系统治理、水岸同治、长效管理及功能提升,统筹河湖功能管理、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。
江苏将立足不同地区、不同规模、不同功能的河湖实际,坚持问题导向、因河施策,统筹上下游、左右岸,实行“一河一策”,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,并建立“河长工作联系单”制度。各级河长对巡查、群众举报、媒体曝光、第三方监测等发现的问题,及时进行交办和督办查办,挂账整改,跟踪问效,确保事事有着落、件件有回音,不断提高“河长制”工作效能。
《意见》明确,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度,到2020年江苏全省现代河湖管理保护规划体系基本建立,河湖管理机构、人员、经费全面落实,人为侵害河湖行为得到全面遏制,日供万吨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8%以上,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82%,国考断面水质优于Ⅲ类水比例达70.2%,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(劣于Ⅴ类)的水体和设区市及太湖流域所辖县(市、区)建成区城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,河湖资源利用科学有序,河湖水域面积稳中有升,河湖防洪、供水、生态功能明显提升,“互联互通、功能良好、水质达标、生态多样”的现代河网水系基本建成。